1.本企业所售产品,按国家规定,质保期为12个月。在质保期内,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本企业负责免费保修(不含易损件及生产过程中需不定时更换件)。
2.质保期内,本企业产品出现问题,在接到用户通知后,本着经济之原则,双方先行电话沟通、技术指导以求解决。无法解决问题的,本企业将在48小时内赶赴用户公司,现场处理,直至问题圆满解决。因地区偏远,交通受限、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短时间到达者,双方协定到达时间。超出质保期,本企业对所有所售机械施行“终生维护”。但,需要更换零配件者,需支付零配件成本费,无配件更换,不收费。
3.未尽之事宜,依照国家法律的适应规定解决。